一位來自馬來西亞的山客, 呈現出一種大膽並粗野的山林對話,歡迎你們的來聆听。

為山林運動的保育增值

上一篇 / 下一篇   2009-05-01 09:37:05 / 個人分類:山林言路

在參加山林運動時, 有一句常會用來提醒參與者的話,  除了腳印以外, 什麼東西都不能留下”, 這經典的詞句, 是提醒參與者要多珍惜和愛護山林環境, 並不可隨意丟下任何東西, 以導致山林中的生態環境, 遭受到破壞與影響。

z'wJ^4[6PV:_0

在這簡單的詞句中, 如有去深思探討,  其實不難發現這存有著含義, 那就是要在山林的活動中, 提倡出一種簡單的定義, 就是保育意識。而這就促使了我們在參與山林運動中, 添加了一份需關注的含意, 一種需要去考量的知識。大紅花的國度 Blogkaki!j*@%T2a)c;zVZd

 

2~Z&m:Z z+o(d(M0

可是這番話, 在對我們的山林環境而言, 尤其是豐富又多元化的生態環境來說, 是完全不足夠的, 因為牠還缺少了完善和實際的元素, 使這無法在山林運動中, 發揮到有效地保育的用意。

{,`0l9Gk|0Zl`6X0

 大紅花的國度 Blogkaki"e6E({&Dz;_y)M$B R

除了腳印以外, 什麼東西都不能留下在山林運動中, 重要的來扮演著保育意識以外, 也都提倡著個人的道德修養。當然, 這也還需有個人的心態來協調, 才能促使到該運動的環境被受維護和尊重。

H!p[)Ez.OHL B0

因為山林運動, 是要有健康的心態、安全的意識、妥協的商議、維護的元素, 來共同營造和進行的。甚至還可說山林運動和保育觀念, 是有著需共同進行的密切關係。大紅花的國度 Blogkaki$s @*Z a^

而並非準備好裝備就隨時被安排出發的那一類。大紅花的國度 Blogkaki&m,U}0d#r0u#ZL\/?

 

,B2{3CdZ9bH)MO4V0

而要達致維護山林環境的講求, 這除了不去參與該運動以外, 真的沒有一個比牠更好的例子來形容。但如無法從取捨中得到妥協, 最后也只能在行動的准備和舉止上, 來營造出一種保育的效應了。大紅花的國度 Blogkaki6? Hp H|c5S

 

9f iaZ)yee/J0

其實所謂的破壞或騷擾山林環境, 以及野生動物的生活環境, 都是由一些外來的人帶來了陌生的聲音和氣味所造成。當然, 刻意留下來的東西, 也是導致生態環境遭受破壞的其中一個重點。

MB!l2F\'h{s0

 大紅花的國度 Blogkakim#|4l x)Y4q

為了能在山林運動中, 有效地減低入林者對生態所造成的破壞和騷擾, 我們除了以除了腳印以外, 什麼東西都不能留下”, 做為鞏固的維護效應以外, 也還需要有這著可隨意地暢談歡笑, 但不可任意的大聲吶喊”, 以及攜帶物氣味清淡, 嚴禁濃慾撲鼻的香味的需求給予配合。這樣才能將山林環境, 還原回一個不被受污染的安寧環境去。

M+}p1]*w2TG4L({0

 大紅花的國度 Blogkaki8[&T1S9aqj[ ZM

當然, 在山林活動時, 是無法阻止與避免訪客的聲音和人體所散發的氣味, 但唯一能夠做到的, 就是盡量地去設法的避免, 以求這破壞和騷擾的成分, 能減到最低。

E o3w p_$j0

但這些問題, 往往還是被人忽略的, 甚至不給於遵守的。大紅花的國度 BlogkakiJ;o7d-A8RI?S:s

 

4c#`Oueb4a0

其實我們在山林活動時, 是可以與友人對言的談笑, 以讓這生活在緊張的心靈, 能處在一個大自然的環境中, 找到一種舒適的紓解。並在同時, 又可親身地來感受這大自然環境靈靜力量與神秘氣息。大紅花的國度 Blogkaki!K/F s"F)A Y*ZI

但很遺憾的, 還是會有些入林的訪客, 在達到某階段的層次后, 都會以一時振奮作為理由, 在山林間肆無忌憚的大聲吶喊, 這不只影響了山林環境, 也都騷擾到他人在享受大自然幽靜氣息當中。

!K \'UV n%y;h0

這舉動, 的確是有著破壞生態之嫌, 甚至也還會讓人誤解是一種山難所傳出的訊息。這問題, 可從本土的登山運動中發現得到。

f5};]$tpq0

 大紅花的國度 BlogkakiK7N1A#@$i?E8I

氣味, 我們無法阻止身體所散發的氣味, 況且還是汗水的氣味, 因為這是很自然的生理現象。大紅花的國度 Blogkaki7~ Vv Yf-O+t

但為了能降低氣味所造成生態環境的直接影響, 那參與者就應該謹慎地處理所攜帶的東西, 如殺蟲噴劑、藥品、甚至食材等等。這些物品都會在處理后會散發出強烈的氣味, 而對該區的生態來說, 這是一種異味, 這是會產生山林內的生態物種的不安。所以這些問題是不可忽適的。大紅花的國度 Blogkaki.sy\^!Q#m W;mN


收藏 分享給好友 推薦到圈子 管理 檢舉 發表意見

TAG: